驾校教练改行了?
干起这些非法勾当
牢饭没得免哦……
11月30日,防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名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驾校教练”。
经审查查明:2018年10月27日上午11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北海某驾校教练)接到东兴市一货主电话,要求其于当日下午5时到东兴市,帮运输一批“五爪”(巨蜥)去北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从北海驾车按货主交代的时间到达东兴市装货的地点,由两辆摩托车送货来装车,将四个蓝色网袋装的“五爪”(巨蜥)放在轿车后排座脚垫处,两个白色网袋装的7只穿山甲和三个蓝色网袋装的“五爪”(巨蜥)放在后尾箱,装好货后,刘某某开车沿东兴江平镇方向行驶,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绕关避卡,到万尾路口红绿灯处左转往那梭方向行驶;行驶一半路程时,被防城港市森林公安局东山派出所民警查获。
这教练也算“尽其所能”了
但却用错地方了呀……
经鉴定,被查获的30条“五爪”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孟加拉巨蜥;被查获的7只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
孟加拉巨蜥(图片来源于网络)
穿山甲(图片来源于网络)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为贪图小利而触犯法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律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